2008年秋季招生简章

   北京中医药大学是教育部批准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中惟一的一所中医药高等院校。远程教育

学院(原网络教育学院)是北京中医药大学开展远程教育的具体实施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北京

中医药大学可“利用网络等现代化手段开展本、专科学历教育、学士学位教育”,“自行组织考试录取

学生”,对于“达到毕业要求的本、专科学生颁发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并按规定办理毕业生的高

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一、招生专业及层次
  

  二、招生对象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教高【2002】10号文件《教育部 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规

定:“经教育部批准的中医药现代远程教育学历教育试点,可面向在职中医药人员举办本、专科学历教

育”。同时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教育部国中医药办发【2003】4号文规定,北京中医药大学远程教育

学院“招收已取得卫生、中医药执业资格的中医药人员或已经获得国家认可的中等专业学历的同专业人

员”。
   1.中医学专业、针灸推拿学专业
   · 高专科:已取得中医、中西结合医疗类专业中等教育学历证书或已具有相应从业资格证书的在职

从业人员;
   · 高起本:已取得中医、中西结合医疗类专业中等教育学历证书,并取得职业医师或职业助理医师

资格证书者;
   · 专升本:已取得中医、中西结合医疗类专业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学历证书的在职从业人员,并取得

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者。
   2.中药学专业
   · 高起专、高起本:已取得药学类专业中等教育学历证书或已具有相应从业资格的在职从业人员;
   · 专升本:已取得药学类专业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学历证书的在职从业人员。
   3.护理学专业
   · 高起专:已取得本专业中等教育学历证书或已取得护理执业资格证书的在职从业人员;
   · 高起本:已取得本专业中等教育学历证书,并有护理执业资格证书的在职从业人员;
   · 专升本:已取得本专业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学历证书,并获得护理执业资格证书的在职从业人员。
   4.公共事业(卫生事业)管理专业、工商管理(药事管理)专业
   · 高起专:具有高中或中专毕业文化水平,从事医药行业管理工作的在职从业人员;
   · 专升本:已取得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学历证书,并从事医药行业管理工作的在职从业人员。

  三、报名、入学考试及录取办法
   1.报名时间:
   2008年3月1日~2008年5月10日;
   2.报名方法:
   学员持以下资料到北京中医药大学远程教育学院、各学习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
   ◆ 身份证、从业证明(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单位证明)医药院校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的原件、复印

件( 2 份,均为 B5 版面大小),提供假证件者后果自负 ;
   ◆ 一寸免冠近照2张;
  说明:所有报名学员均必须填写由北京中医药大学远程教育学院统一印制(加盖公章)的报名表,

样式请参见我院网站(www.ibucm.com),复印或其它样式一律无效。
   其他相关事宜请与北京中医药大学远程教育学院各学习中心联系。
   3.考试及录取:
   ◆ 入学考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教高厅【 2000 】 10 号文件精神,采取北京中医药大学自主考试

录取的办法,考生到北京中医药大学远程教育学院所属各学习中心参加考试。
   ◆ 考试时间: 2008年6月29日(具体时间及考试科目安排以考生报名所在学习中心通知为准)
   ◆ 各专业入学考试科目:

  ◆ 录取: 经考试合格,由北京中医药大学远程教育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名单同时在网上公

布 。被录取学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原报名地点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办理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入学资格


   4.毕业证书的发放
  远程教育学院实行学年学分制,凡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毕业实习合格者,(除符合有关

规定可免考英语或计算机应用基础科目外,其他本科学生须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

及大学语文统考;专升本学生须通过英语和计算机应用基础的国家统考),由北京中医药大学颁发相应

专业的成人高等教育专科、本科、专升本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
   5.学位证书
  学位授予依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和

《北京中医药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士学位工作细则》执行:主要专业课考试平均成绩 80

分以上;英语通过北京中医药大学远程教育学院组织的北京地区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英语统一考试者;毕

业论文成绩 “ 良 ” 以上并通过答辩;颁发学士学位证书。